学术动态

第二十一期公司法案例阅(月)读会成功举办

发布日期:2025-11-10  浏览次数:[]

2025年11月8日下午,第二十一期公司法案例阅(月)读会在郑州市律师协会会议室顺利举行。来自我省政法机关、政府部门、高校、律师协会等单位的五十多位代表参与活动,本期阅读会的主题为“对《公司法》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重点条文的建议”。本期公司法案例阅(月)读会由我院学术院长张良教授和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员额法官徐勤焱共同主持。

在嘉宾致辞环节,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晓娜,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河南点石律师事务所主任胡剑南分别代表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致辞,两位嘉宾强调了本次议题的重要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对公司法案例阅(月)读会创办五年多来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

在主题讨论环节,河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樊涛、我院副教授岳冰、王长华、杨国平、郑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艳华围绕征求意见稿一般规定、股东出资及相关责任、股权代持与投资者权益保护、股权转让与优先购买权、公司治理等重要条文展开深入探讨。河南省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会长、我院院长张安毅教授、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关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常裕琪、郑州市律师协会公司与证券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夏玲丽、郑州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副主任郝海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张晨、河南省律师协会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执委李冲、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五庭庭长邢彦堂、平顶山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闫海潮、郑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李国旺、郑州高新区人民法院行政(综合)审判庭党支部书记刘学、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贺楠、郑州市律师协会公司与证券专业委员会主任毛明星、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五庭副庭长薛永松、开封市尉氏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渠长新、河南省律师协会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高恰作为与谈人依次对发言人的发言作了点评发言。

在自由发言环节,参会代表踊跃发言互动,积极分享理论思考与实践感悟。

在会议总结阶段,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王福蕾对本次公司法案例阅(月)读会作了细致的总结,对本次研讨活动的成果给予充分肯定,并为后续如何进一步办好阅(月)读会提出了建议。

公司法案例阅(月)读会由williamhill中文、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河南省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主办,本期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检察院、河南大学公司法研究中心、河南省律师协会公司法律专业委员和郑州市律师协会承办,河南点石律师事务所协办。作为我省理论界与实务界研讨公司法问题的重要平台,本期阅(月)读会聚焦《(公司法)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争议条文,为征求意见稿的完善提供了河南建议。


(初审:蔡丽楠;审定:魏丽丽;签审:张安毅)

打印    收藏


下一条:我院师生参加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2025年年会

关闭